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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章必一运动官网程

时间:2024-07-19 18:47:45 作者:admin 点击:

  必一运动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英文译名为: 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UNDATION,缩写为:CEPF。

  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捐。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广泛募集、取之于民必一运动官网、用之于民、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一运动官网,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本基金会的发起人和社会有关组织及个人的捐赠。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开展和资助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宣传教育、学术交流、培训、咨询必一运动官网、公益诉讼活动及项目;

  (二)开展和资助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示范项目;

  (四)开展和资助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与健康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活动及项目;

  (五)组织开展经国务院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的“中华环境奖”评选和表彰活动;

  第九条 本基金会设理事会,由9-25名理事组成。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一)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服务;

  (二)具有在某一领域从事经营、管理或研究工作的经历,在本领域内有较好的业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议事;

  (一)第一届理事会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成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一)理事有权参加理事会的所有会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在理事会议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理事有权调阅本基金会的有关文件,询查本基金会的有关工作情况,并有权向理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

  (三)理事应当了解本基金会的宗旨和本基金会开展各项活动和项目的运作方式,熟悉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定;

  (四)理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基金会及其理事会的利益;

  (五)理事应当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并为议题准备意见,积极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六)理事应当了解本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员社会力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本基金会及其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通过。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一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二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经验丰富,学识深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六条 担任本基金会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必一运动官网。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九)倡导文化建设,培育职业精神,合理任用人才,建立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使人力资源满足工作需要并得到发展;

  (十)接受理事会和监事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进展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按照国家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一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报、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按照《慈善法》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给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必一运动官网,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予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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